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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內部稽核作業
內部稽核作業流程
一、本公司稽核人員執行稽核工作前,應擬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期間、稽核項目及稽核範圍,以達成調查評估公司各執行其指定職能之效率為目的。
二、稽核人員應將稽核計劃呈董事長核示、董事會通過。定期性稽核由稽核人員依計劃執行;專案稽核由董事會、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員之指示辦理。
三、稽核人員應就稽核工作所發掘之問題加以分析,並與受查單位就稽核項目查核結果充分溝通,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應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向適當層級之管理階層、董事會及監察人溝通,並及時改善。
四、稽核人員於稽核報告陳核後應追蹤該報告所提之改進事項的執行進度及結果,並至少按季作成追蹤報告至改善為止,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及時改善。
企業社會責任專區
為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並促成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進步,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爰參考「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規定訂定本守則,以資遵循。
本守則範圍包括本公司及集團企業(以下簡稱本集團企業)之整體營運活動。本公司於從事企業經營之同時,積極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以符合國際發展趨勢,並透過企業公民擔當,提升國家經濟貢獻,改善員工、社區、社會之生活品質,促進以企業責任為本之競爭優勢。
本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應本於尊重社會倫理與注意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在追求永續經營與獲利之同時,重視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之因素,並將其納入公司管理與營運。
本公司對於企業社會責任之實踐,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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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永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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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社會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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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辦法: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附件說明)
利害關係人聯絡窗口
管理部每季向董事會報告與部分利害關係人溝通實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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